說話的這個盜獵者三十五六歲的年紀,由於年輕的時候在兩條手臂上各紋了一條龍的緣故,綽號就叫做二龍,他槍法極准,向奔跑中的藏羚羊開槍的時候,甚至可以準確的擊中藏羚羊的眼睛而不傷其皮毛。
前天上山發現金雕的時候,如果不是絡腮鬍被小金抓傷了肩膀造成一陣混亂,加上他的子彈卡膛的話,恐怕金雕早已被他給打下來了。
二龍跟了絡腮鬍差不多有10年的時間了,說出這番話,並非是因為吃不得苦,他曾經為了追趕一群藏羚羊,三天三夜都沒有合過眼,但這會實在是撐不住了。
肚子裡飢餓倒還能忍受,但是那刺骨的寒風,仿佛像是小刀一般,在一刀刀刮割著他們的身上的肉,身上的棉衣根本就抵擋不住那種痛入骨髓的感覺。
這些人都有著豐富的野外生存經驗,他們知道,能感覺到痛,說明還有希望活下去,萬一連疼痛都感覺不到的時候,他們或許就會變成這冰山上的一座冰雕了。
所以這個盜獵者才提出了自首的建議,雖然他們作案多起,但是只要口風緊,咬死了不招,這次不過就是一個盜獵未遂,頂多加上個私藏槍支的罪名,進去估計也就是三五年的時間,總比窩在山上凍死強吧?
看到絡腮鬍坐在篝火旁不語,二龍又開口勸道:「鬍子哥,再這樣下去,咱們真的都要交代在這兒了,出去還總歸有條活路吧?」
所謂的亡命之徒,那是在沒有活路的情況下,才會拼老命的,並不適用於這裡,在場的幾個盜獵者雖然自問作惡多端,但手上並沒有人命,單單是此次盜獵未遂,怎麼都算不上死罪吧?
默不作聲的絡腮鬍突然抬起頭來,看向二龍,問道:「二龍,你……跟了我多少年了?」
聽到絡腮鬍的話後,二龍在心裡計算了一下,說道:「鬍子哥,我98年就跟你的,到現在差不多有十三四年了吧……」
「是啊,十三四年了,死在你手上的藏羚羊,沒有一千隻,也有八百了吧?」
絡腮鬍笑了起來,只是笑容在篝火下,顯得異常的陰沉,「別的東西就不說了,單是這些藏羚羊,就夠槍斃你十回的了,自首?那是找死!」
二龍有些不服氣,開口嚷嚷道:「鬍子哥,那些事咱們不說,誰知道啊?而且獵殺野生動物,也沒死刑一說吧?」
二龍也不是傻子,在國內獵殺野生保護動物被抓起來的多了,沒聽說誰被判死刑的,即使是那個剝了大熊貓皮的李傳才,那也是死刑緩期執行的,基本上命是丟不掉的。
話再說回來了,要說獵殺國家級的保護動物,在場的人手上都是沾滿了鮮血,沒誰會傻的將以前的事情給說出來的,絡腮鬍的話,讓二龍很是不解,說話也不是那麼恭敬了。
這也就是人xìng醜惡的一面,如果是在往常,二龍對絡腮鬍的態度,絕對是比見了親爹還要恭敬的,但是現在事關自己的生死,二龍也顧不得那麼多了。
不單是他,圍在篝火旁的其餘幾人,也都一臉希冀的看著絡腮鬍,能活下去的話,沒人願意死的。
絡腮鬍突然變得暴躁了起來,沒有受傷的右手按在了他身前的衝鋒鎗上,陰冷的目光在幾人身上掃了一下之後,說道:「行了,不要廢話了,要還當我是大哥的話,今兒就熬過去,明天翻過這座雪山,咱們就能繞路走出去了……」
說老實話,絡腮鬍自己都不相信自個兒今天能熬過去,這可是零下十多度啊,只要等篝火燒完,就憑他們身上的那件羽絨服?估計等天亮了,一個個都都等變成冰雕。
二龍見到絡腮鬍的舉動,心裡不禁突了一下,連忙說道:「好,鬍子哥,您說怎麼著就怎麼著,兄弟們都聽您的……」
他跟隨絡腮鬍的時間最長,知道這個老大心狠手辣,一言不合真的敢將自己殺死的,而且二龍也隱約猜出絡腮鬍不願意自首的原因,恐怕就是因為他手中有人命案子。
說完這番話後,二龍低下了頭去,不過在他的眼中卻是閃過一絲別樣的神情。
同樣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