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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109節身教言教(2)

    多年以降,皇帝幾乎從來不就這種聖人之言對臣工、對自己的子女做言語上的訓誨,倒並不是他不懂不會,而是他認為,為人君、為人父者,身教遠遠重於言教,再有一點,他也從來不認為自己於這種千年流傳而下的聖人訓誨的典籍之學,能夠比許乃釗、翁心存等人強上多少——他當年在上書房讀書的時候,只顧著頑皮,功課多年未有寸進是出了名的。但這一次,還是忍不住要說話了。

    「孔子之言,不但教人向善,更加主要的是,他的論著、他的言行,是在根本上塑造了中國人的心靈。從這樣的角度來說,不論是如何的評價,都是不嫌過分的。」皇帝說道,「而這種中國人心靈的根本,也是在於一個『仁』字,與之相比,禮字,在孔子的心中,卻又要遜上一籌了。便如同回頭評價管仲不知禮,而讚佩他能『仁』是一樣的道理——有此可見,仁,是孔子一生孜孜以求的。」

    「而人或者『仁』的根本,則是建立在對於家庭成員和社會關係的情感關係上。很多動物也知道撫育幼小,但幼小長大,就離家而出,不再復歸,因此也很難講子女對於父母的感情。而孔學的儒家教義的特徵之一,就是從三年之喪,到孟子和王船山所言的『人禽之別』;首先強調的,就是這種家庭之中子女對父母的感情的自覺培養,以此作為人xing的根本——以此廣而發之,也便成為了一個人立身處世的康莊大道,用之於家可也;用之於國,也未有不能盡善盡美的了。」

    皇帝的這種觀點,在許乃釗聽來並無不妥,反而更加覺得,發前人所未見之言,倒又給自己另外打開了一扇窗似的,「皇上之言,鞭辟入裡,發人所未見,令臣等敬服無地矣。」


    皇帝笑了幾聲,擺手說道,「若是論及旁的,朕還能大發闡論,若是論及學識,朕自問比閻敬銘尚且不如,就更不用提你許乃釗了。這些拍馬的話,還是收起來吧」

    一語出口,眾人便笑。他又說,「而且,在朕看來,身教遠過於言教。為人君父者,行事更要秉持一個仁字。何以為之?在朕想來,就是薄徭賦、輕刑名。上一年的時候,袁甲三在文材公牘中,多有謗訕之言,朕本該重重懲治,以他所犯罪行,若是放在前朝,誅滅九族亦是他應得之咎,但朕想,他一身有罪,固然有國法相繩,又關礙妻孥子女何干?甚至就是袁甲三自己,入朝以來,多有建樹,也未必沒有行以恕道的理由。所以才法外施仁,饒恕了他的死罪。」

    「事後朕想了想,覺得刑名之道,還是有必要做一番改變。便如同這族誅之罪吧,一人犯罪,家族之中確定有同案之人也就罷了,沒有的情況下,還是不宜株連太廣——等日後,著由刑部會同大理寺、監察院,會同內閣、軍機,將族誅之罪永遠從大清律上革除掉,犯罪之事,以一身而止。」

    趙光心中大喜。還不等他跪倒領旨,皇帝忽然又說道,「不過,有一件事也要作為特例,即貪墨之罪。民間有言,妻賢夫禍少、子孝父寬心。很多人的貪墨緣由,固然是秉xing庸鈍,為利是舉;但也不排除妻孥子女,為人不賢不孝所致。所以,凡是有這樣的情況的,對於其家人的處置,一定要從嚴、從重你們以為呢?」

    皇帝最恨臣下貪墨,是朝臣的共見,眼下聽他如此說話,更覺駭然:剛才還說罪不及妻孥呢?現在怎麼又變了?他理也不理,又再說道,「咸豐就年的時候,朕在翁心存府中曾經說過,今後當可開以民告官的先例,數載以下,全無半點成果。這絕不是因為各省官員都是如此的清廉,而是百姓不明真相,畏於朝廷虎威,不敢呈訴——既然他們不敢,也只好由朕來代勞了。軍機處再發一道明詔,將刑律所載,官員貪墨一萬五千兩以上者論斬的條款,改為三千兩;貪墨超過此數的,朕不管他是朝廷耆宿還是王公大臣,一概處死對於這樣的人,沒有任何人情可以講」

    趙光乾乾的咽了口唾沫,有心奏答幾句,看看皇帝扳得緊緊的臉龐,又膽怯的低下頭去,「是。」

    皇帝滿意的點點頭,舉步出了大乘之閣的殿門,向外行去

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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