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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95節科場大案(4)

    事涉蒙古勛貴,一品大員,按照朝廷的法度,翁心存和周祖培幾個便沒有了審理之權,皇帝再下諭旨,簡鄭親王端華、禮親王世鐸、惠穆郡王綿愉三人,會同刑部、宗人府、內務府共同辦理,一定要把柏葰在戊午年科場大案中所有違法事體一一指明定讞,具折陳奏。

    審問之下,並無多少新意,更多的還是和靳祥、浦安等人所作證供相吻合之處,端華看看差不多了,命人將柏葰暫時帶回去,繼續收押,這一面,和刑部各堂、軍機處共同商議定擬罪名一事。

    因為上諭中有『柏葰背負朕躬多次訓誡之言,人臣不敬,莫以為甚』的字樣,量刑的時候,首先要扣准了的,就是柏葰的大不敬罪名——只憑這一點來說,唯一的處置便是死罪,至於其他聽受囑託,交通舞弊,雖然律例上所載的也是死罪,但與前者比較起來,能夠通融的餘地就很大了。

    不過清朝自立國以來,還不曾有一位宰相級別的大員當街問斬的前例,為朝廷體面計,為一品大員的榮尊計,料想摺子報上去,總會有恩命的。更不用提朝廷有八議制度,以柏葰一品大員、蒙古勛貴之身,完全可以稱得上一個『貴』字,所以不論是端華幾個辦案王公,抑或是柏葰本人,都並不害怕,認為死罪是一定可以免的。

    不料皇帝執意要殺柏葰——倒不全然是為了這一次科場舞弊,而是為了日後更加大肆推行新政,剷除朝中、外省各地方官員之間的那一派頹廢、貪墨之風——即便心中再有不忍,說不得也只好犧牲柏葰了。

    所以,將刑部擬好的刑罰條陳取過來看了看,除了柏葰之外,其餘浦安、李鶴齡、平齡、羅洪思、靳祥幾個同例都是死刑。倒是另外的幾個人,如謝森樨、程炳彩、潘祖同、李旦華、王景林、陳晶彥,陳府家人胡升等幾個人,因為或者為之關竅的學子並未中式、或者證據不在,雖然有罪,但尚可有寬免之道,依例或判或貶、或逐或發,都逃過了一死。

    他看了幾眼,低頭問道,「既然是同案中人,為什麼判決上另有出入呢?」

    「是。臣等以為,程炳彩、潘祖同、李旦華、陳晶彥數人,所關竅之人並未中式,更且於案發之後,或者經由旁人解勸,或者由父母親自遞送,到部自首,故而緩決。」


    皇帝立刻搖頭,「不行!」他說,「程炳彩幾個人,身為朝廷大員之子,也都是蔭生舉人出身,難道不知道科場定例?於考前托請,從中舞弊,縱然未釀惡果,也是法不能恕!爾等記住,臣下行事,當以心跡罪狀論處,而不應該以公稟有無權衡!」

    說著話,他把摺子向下一遞,「拿回去,重新擬過!」

    這樣的一語批駁,就算是為這件事最終定下了基調,端華幾個人捧回奏摺,各自回朝房,重新議定不提。

    時令已經進入到了十月,夜來風涼無比,皇帝草草用過晚膳,對敬事房太監捧上來的牌子看都沒有看,就將其打發了下去,「六福,現在是什麼時辰了?」

    「回皇上話,已經過了酉時了。」

    皇帝向外看了看,一片黑幽幽的天sè,呆在這深遠幽靜的宮中,聽著呼呼作響的北風,沒來由的遍體生寒,「時間上倒還來得及,」他喃喃自語著,「六福?吩咐額里汗,準備一乘小轎,朕要到刑部去。」

    六福一呆,這樣的天氣,這樣的時候,到刑部去?很遠呢!折返一番再回來,怕是都要過了明天的子時了呢!有心勸幾句,皇帝的脾氣他知道,不但沒有效果,只怕還會挨罵,只好硬著頭皮答應一聲,快步出殿去了。

    時間太晚,內閣、值房都已經退朝回家了,只有軍機處的直廬中有人值守,屋中亮著燭光,上前拍門,裡面值班的兩個軍機章京應門而出,一個年輕一點的是許庚身,另外一個年長一點的是徐桐。看見是他,許庚身一愣,「陸公公,可是主子有事?」

    「這不嗎?主子突然興起,要到刑部去一遭,讓奴才來促請兩位隨扈呢!」

    「啊,是。請容等片刻,待我二人換了朝服。」許庚身和徐桐



第95節科場大案4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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