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出由b-29改建的c-97運輸機的機艙門,迎面吹來東京灣一月份冰冷的海風,讓斯賓塞?亨弗嘉活動了一下手腳,心中痛罵五角大樓的官僚老爺們:「該死的!我現在簡直比光著身子在明尼蘇達的雪地里伐木的工人還要冷了!」
和他一起搭這般飛機抵達的傑弗里?漢考克少校出現在他身後:「亨弗嘉先生,我們到了嗎?」
「到了。幸好到了!我已經等不及要享受一番日本的地冠清酒了!這該死的天氣!」
「…………?」
一句話出口,卻沒有得到響應中的回答,斯賓塞笑了:「地冠清酒是日本著名的清酒。據說在釀製的時候,每一石米只選出4斗作為釀酒的材料呢!加熱了喝……哦,少校先生,如果您喜歡的話,我很樂意邀請您到我的家中來,享受這種純東方式的飲品。」
漢考克禮貌的一笑:「非常感謝您的美意,亨弗嘉先生。對我來說,還是更願意享用威士忌的美味。」
「如果是這樣的話,少校先生,我們下去吧?」
斯賓塞?亨弗嘉是《紐約時報》駐橫須賀的隨軍記者,按照隨軍記者的年限,他早已經到了可以申請回國供職的時候――當然,像他這樣的情況,一旦回國就可以在國際新聞部得到一個高級記者的職位,後半生都可以舒舒服服的度過了。但是令人感覺到意外的是,斯賓塞卻始終拒絕了來自國內方面的調遷,每一次都以在日本生活的時間長了,再調來一個新人怕後者不能適應日本的生活環境為由搪塞。
如是者幾次,國內方面也接受了他的這種解釋,只有在聖誕節等在西方人看來最主要的節日中,他才會選擇回國和家人,妻子孩子一起度過,其他的更多的時間,他還是選擇呆在日本。很多人認為他是為了更多的報道駐日美軍的生活和工作情況給國內,但是和他最熟悉的幾個身邊的同事知道,亨利(斯賓塞的暱稱)之所以這樣不願意調回國內,主要是因為他捨不得自己的日本情人!
這個情人叫吉田愛,當年曾經是橫須賀著名的女神酒吧間的女招待,46年斯賓塞第一次到日本的時候,被當時的駐日美軍記者站的記者邀請到酒吧去喝酒,認識了吉田愛,時間長了,兩個人有了關係,本來這只是一個孤獨的旅人在異國他鄉的一次旖旎的邂逅,但是也不知道斯賓塞是哪一根弦搭錯了,居然食髓知味,長期把吉田愛包養了起來。應該說,在一開始他只是想找到一個解決自己生理需要的宣洩口,不過隨著時間的流逝,他越來越發覺日本的生活比起美國的生活來,更適宜他這樣的男人!
每天只要回到家,就有溫柔的女聲響起:「您回來了?」然後有人為自己拿來脫鞋,接過大衣,又有香甜的飯菜端上來,等吃過了晚飯,他在自己的書房寫稿件,吉田愛則會把沏得香濃的咖啡端到書房,簡直有點紅袖添香夜讀書的味道了!而這種種待遇,都是他在美國享受不到的。
這還不算,過了兩年,吉田愛居然為他生了一個漂亮得像天使的女兒――這種混血兒的容貌和智慧都是相當超越常人的,不到一歲的時候,女兒就已經很可以用流利的英語和日語和別人聊天了,斯賓塞中年得女,自然歡喜得什麼似的,對於這個日本的家庭,也更加割捨不下了。這不,剛剛從美國度過聖誕節和新年,就馬不停蹄的趕回了日本。
走出厚木機場,斯賓塞開著自己的軍用道奇汽車駛回了自己的家,到門前停好汽車,就聽見裡面有孩子咯咯咯的歡笑聲:是女兒!
「回來了!」
「嗨伊!」聽見男人的聲音,吉田愛在裡面答應一聲,跑過來打開了門,身體已經第一時間跪在了地上,拿過一雙拖鞋擺放好:「您回來了?」
「嗯。」踢啦著拖鞋走進玄關,早有想爸爸想得辛苦的女兒安琪兒?亨弗嘉邁著小腳跑了過來,用特有的奶聲奶氣的嗓音喊了一聲:「爸爸?」
「安琪兒!」斯賓塞抱起女兒:「我的安琪兒!」
「一路奔波,您辛苦了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