間,一個月之內,我過去,沒問題吧?」
「可以。」
破軍同意了,就算哪個公司打算要了,還是同樣給對方一定時間內籌集資金。
意向合同不屬於正式合同,如果意向合同規定了雙方詳細的權利義務,則具有法律效力。
交易就這樣完成了,編輯們想不到這作者這麼土豪,看來不僅僅是作者身份那麼簡單。
但聽聲音,非常年輕。
責編小米那處理合同,看過陳石的身份證複印件,所以是知道江南雪夜的真實身份的。
責編小米也沒想到,自己手下多了一個頂尖大神,合約就這樣定下來了,雖然過程有些曲折。
會議散了,玄幻編輯們和各主編把斗破作者的事說開了,其它頻道的編輯也知道了此事,也是相當地震驚。
陳石那頭,看到終於談下了,也是非常開心。
就算是前世,斗破的版權價值也過億,如今作價五千萬,自己肯定是賺了。
遊戲版權,假如自己轉賣,拿到100%的錢;
影視版權,他打算自己運營,反正不止五千萬。
其它版權,自己不運營的話,也可以轉賣出去。
若是等斗破完本,估計那時候版權價值高破天。
別人看他似傻,只有陳石知道自己的情況。
只是近兩千萬支出,得想辦法在一個月內籌集。
等了一會,責編給他發了大神合約和版權意向合同。
陳石從頭到尾仔細地看,還叫來懂法律的付斌幫他過目。
付斌看到合同,才知道老闆是作家,而且是大神作家,對老闆的敬仰之情滔滔不絕。
付斌震驚地說:「老闆,這本斗破原來是你寫的呀,我聽到不少年輕人討論,版權就值五千萬,你太厲害了。」
「嗯,合同沒問題吧?」
「仔細看過了,沒什麼大問題,有一些小陷阱挺正常的,估計不是無意的,可以簽。」付斌回道,十幾頁的合同,是他都會設置一些小陷阱。
合同,光一兩個字眼都可以設置陷阱,不好好看真不行。
合同沒問題後,陳石自己簽名後,讓人掃描並儘快幫他郵寄正式合同。
同時,開始準備斗破上架。
不僅陳石對自己的斗破期待,無數讀者和編輯都在期待。
也許上架一兩個月後,起航總編輯會不會後悔。